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6/20/2023 9:15:55 AM
佛山市順德區經濟促進局
關于印發《順德區關于促進工業設計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設計創新要素在我區進一步集聚,更大發揮工業設計對制造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的引領作用,深化推進我區工業設計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工業設計賦能廣東行動方案(2022-2025年)》(粵制造強省〔2022〕30號)及佛山市現代服務業產業集聚區有關規劃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扶持資金由區級財政預算安排,納入區經濟促進局部門預算管理。區經濟促進局根據本部門工作計劃任務,制定本扶持資金的年度使用計劃,按批準的預算額度進行安排和使用,并組織實施資金項目的申報、評審、監督、驗收和績效評價等工作。
各鎮(街道)可參照本辦法,配套安排資金扶持工業設計產業發展。
第三條 本辦法扶持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及本地區工業設計產業發展的政策導向,符合財政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突出重點、注重績效和??顚S玫脑瓌t。
第四條 本辦法扶持資金支持對象是依法在本區內工商登記注冊并與工業設計產業有關的研發設計、成果轉化、展示交易、宣傳推廣、行業服務等的法人單位,以及本辦法規定范圍的有關人才。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工業設計,是指以工業產品為主要對象,綜合運用科技成果和工學、美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形態及包裝等進行整合優化的創新活動。
第二章 扶持內容
第六條 支持產業集聚發展。
(一)支持工業設計產業集聚載體建設。在本辦法實施期內,對有關產業集聚載體,經評審認定為工業設計主題園區的,按面積 1 萬平方米、2 萬平方米,分別給予園區運營單位一次性50 萬元、100 萬元獎勵。
鼓勵有關方在本市人民政府認定的工業設計產業集聚區內投資建設工業設計產業載體項目。對于重大的產業載體項目,可報區經濟促進局研究,以“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專項方案扶持。
(二)扶持企業主體入駐工業設計主題園區。在工業設計主題園區被認定之日起兩年內,自企業在主題園區完成工商注冊之日起連續三年,在每月不超過 30 元/平方的租金范圍內,對工業設計企業按每年租金額度 50%最高 10 萬元給予租金補助;對未納統或已納統但較上年度無營收增長的工業設計緊密關聯服務業企業,按年度租金額度 25%最高 5 萬元給予租金補助;對已納統并較上年度有營收增長的工業設計緊密關聯企業每年租金額度 50%最高 10 萬元給予租金補助。
對已按《佛山市順德區工業設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順經發〔2019〕47號)認定的區工業設計主題園區,其入駐企業符合當時政策承諾連續三年租金補助條件,但尚未享受完三個年度補助的,其剩余年度租金補助仍按原辦法執行。
第七條 支持高端設計主體培育引進。
(一)支持創建高層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對本辦法實施期內(含辦法實施的當年度內)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按照審計核定的建設總投入的 50%分別給予最高2000 萬元、2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創建高層級工業設計中心。對本辦法實施期內(含辦法實施的當年度內)獲得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 200 萬元、100 萬元獎勵。
(三)支持工業設計總部型企業落戶。在本辦法實施期內,對遷入我區的“中國設計產業 100 強”中的十佳設計機構(企業)、上兩年度設計服務營業收入均1000萬元以上企業,其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在本區注冊落戶的,自注冊落戶后下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營業收入達到600萬元以上, 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第八條 支持企業集團化規?;l展。
(一) 支持工業設計企業集團化發展。 在本辦法實施期內,對由本區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整合業務體系,實施集團化經營的工業設計企業,組建集團后第一個會計年度設計服務營業收入達到 1000 萬元以上(不含其它收入)、并在本區納統的,給予一次性 100 萬元獎勵。
(二)支持工業設計企業貸款融資擴大經營規模。對獲得銀行貸款 200 萬元以上的工業設計企業,按其年度實際支付銀行利息總額的 50%最高 50 萬元給予補助,對已在本區納統的規模以上工業設計企業,年度補助金額最高 100 萬元。本辦法實施期內,單個企業最多可申請利息補助兩次。
(三)支持拓展國際設計服務業務。對工業設計企業獲得離岸服務外包合同,且年度累計執行服務金額達到 1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收入為外幣的,按申報日國家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為人民幣),按實收合同金額的5%最高20萬元給予一次性年度獎勵。
第九條 支持設計價值深度運用。
(一)支持設計賦能制造業。對“專精特新”制造企業、中小微科技型制造業企業與工業設計企業合作周期達到 1 年以上,合同金額超過 100 萬元、合作成果顯著的,經評審認定給予制造企業一次性 20 萬元資助。每年擇優扶持不超過 5 個合作項目。
(二)支持“設計+”新模式新業態。重點支持“設計+電商(跨境電商)”、“設計+文創(人文)”、“設計+美食(美食和預制菜等食物造型、包裝、品牌、用具等設計)”等方向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須有工業設計企業參與。 對經評審認定的區“設計+”創新項目,按審計核定的項目實際營業收入10%最高100萬元給予一次性資助。每年擇優支持不超過5個項目。
鼓勵工業設計企業積極參與新型智慧城市、城市公共設施、公共服務用品(器具)、鄉村振興等領域建設,發揮設計在產業、城市、人文上的功能作用。對相關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設計+”創新項目予以扶持。
第十條 支持工業設計支撐體系建設。
(一) 支持創建工業設計產業服務平臺。對經評審認定為區重點工業設計產業服務平臺的,按審計核定的項目實際投資建設費用 50%最高 100 萬元給予一次性資助。鼓勵企事業單位創建推動地區設計文化與產業、城市融合發展的服務平臺,厚植地區設計文化根基。
對公益價值突出、地區影響重大或投資建設超過 500 萬元以上的平臺項目,可報區經濟促進局研究,以“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專項扶持。
(二)支持實施“設計興貿”工程。鼓勵以地區組團、開設“順德設計”專區的形式,參加國內國際有關知名展會,展示推介順德優質設計服務或優秀設計產品,拓展地區設計產業市場。對有關行業商(協)會等組團單位購買展位的費用,參與企業達到 10個或以上、經評審納入年度資助活動計劃的,給予國內展最高30萬元、國(境)外展最高60萬元的展位費資助(其他參展費用須自理)。支持的展會范圍及組團參展項目納入本辦法的年度資助活動計劃管理。年度資助不超過3個組團參展項目。
(三)鼓勵企事業單位開展展示對接交易、人才培訓招聘、國內國際文化交流等各類工業設計促進活動。由區經濟促進局每年發布活動征集通知,評審選出一定數量活動項目,納入年度資助活動計劃。對納入資助活動計劃并已成功舉辦的活動項目,按其實際投入資金的 50%最高 20 萬元給予年度一次性資助,舉辦 1 萬平方米以上展示對接交易活動的,最高資助額提高至 100 萬元。每年擇優扶持不超過5個活動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以同一活動品牌、名稱連續舉辦2年(屆)或以上的項目。
鎮街等政府部門組織開展的大型工業設計促進活動,按其投入的 50%最高 50 萬元給予一次性支持。對公益價值突出、地區影響重大的工業設計促進活動,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專項方案扶持。
(四)支持設計行業組織(協會、商會)發展。對獲得“4A”及以上評級且年審合格,年組織人才培訓、業務對接、合作交流等行業服務活動達到10場以上、 參與企業人員500人次以上, 在本辦法實施期內,經評審認定給予設計行業組織年度 10 萬元資助。
第十一條 支持高端設計人才培育引進。
(一)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國際高端設計人才。在本辦法實施期內,對經本區制造業企業、工業設計企業新聘入職并首次在本區購買社保時間達12個月及以上, 簽訂2年及以上勞動合同, 且滿足第一種或第二種條件的人員分別給予受聘個人一次性 5 萬元、10萬元補助。
第一種條件,符合以下任一條件:1.工業設計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2.工業設計中級或以上職稱;3.入職順德企業前持續2年在工業設計專職崗位年薪達到30萬元(稅前)及以上。
第二種條件,符合以下任一條件:1.工業設計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歷;2.工業設計高級職稱(含副高職稱);3.入職順德企業前持續2年在工業設計專職崗位年薪達到50萬元(稅前)及以上。
(二)獎勵獲得重大工業設計獎項的單位或個人。在本辦法實施期內,對本區單位或個人獲得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中國創新設計紅星獎至尊金獎、廣東省“省長杯”工業設計大賽產品組鉆石獎(含同等或以上)、“光華龍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杰出青年、德國iF產品設計金獎、德國Reddot產品設計至尊獎、美國IDEA獎金獎、日本G-Mark設計大獎等獲獎單位或設計師(團隊)每項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獲評為“光華龍騰獎”廣東設計業十大杰出青年,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有關獎項明確頒授給企業單位的,企業獲得資助應按不少于50%的比例獎勵產品設計主創團隊人員。
第三章 項目申報和資金管理
第十二條 區經濟促進局根據年度工作計劃任務和經批準的預算,編制本辦法扶持資金的申報指南,明確資金支持對象、扶持范圍、申報條件、申報程序、評審標準等內容,并通過佛山扶持通(佛山市扶持資金綜合服務平臺)、順德經濟促進局官網以及其他公開信息渠道向社會發布。年度可供申報的項目
類別和數量范圍以申報指南公布內容為準。
對“一事一議”項目、鎮(街道)政府部門的資金補助項目,不納入申報指南范圍,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工業設計扶持專項資金按照區級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騙取、 套取財政資金的, 追回全部已撥財政資金,5 年內不得申請我區區級財政資金支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獲得工業設計扶持資金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有關名詞解釋:
(一)本辦法所指“實際投資建設費用”,是指在本辦法實施前一年及有效期內,對所涉項目形成的實際投入費用,包括工程建造、設備購置及其安裝調試、人工、材料等費用。
(二)本辦法所指對有關費用的“審計核定”,是指由具備會計、審計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就有關費用作出的進行專門的審查與核定。
(三)本辦法所指的“工業設計產業集聚區”,是指佛山市現代服務業產業集聚區有關規劃中的“佛山北滘工業設計產業集聚區”。集聚區范圍為:北滘鎮的北至南河路—躍進路交界處,南至三樂路,西至環鎮西路,東至 105 國道。
(四)本辦法所指的“工業設計主題園區”,是指按本辦法認定的工業設計產業園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1.以工業設計為主導,設計、科技、金融、文創、商貿(電商)等多業態集聚,創新生態配套完善的工業設計產業園區。
2.有完整的建設發展規劃和特色定位,符合培育以工業設計為先導的創新型產業集群的政策導向,園區業主承諾在獲得認定后5年內不改變園區用途且不作園區產權整體或分割出售。
3.園區具有合法、完備的建設立項審批手續,建筑結構符合相關建筑標準,符合國土、規劃、住建、環保、安全生產、消防等部門的相關規定,并已通過竣工驗收準許投入使用。
4.入駐企業應為工業設計及其緊密相關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能形成較完整的工業設計產業鏈。已入駐企業面積須占園區總建筑面積 50%以上,園區總建筑面積達 1 萬平方米(含)以上 2 萬平方米以下的,工業設計企業數量需為 10 家(含)以上且占總入駐企業數量的 40%以上;園區總建筑面積達 2 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工業設計企業數量需為 20 家(含)以上且占總入駐企業數量的 30%以上。
(五)本辦法所指“工業設計企業”是指在工商登記的企業名稱及經營范圍均與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工業設計”定義業務內容相一致,且工業設計服務收入要占到企業上一年度總營業收入 50%以上。
(六)本辦法所指“工業設計緊密關聯企業”,包括:與產品設計緊密相關的平面、包裝、廣告、交互、軟件、品牌等設計類企業;與產品設計緊密相關的科技研發、模型制作、3D打印、大數據、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等生產性服務業企業。
(七)本辦法所指“重點工業設計產業服務平臺”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平臺: 1.屬于本辦法支持的工業設計的大數據運用、重要領域基礎研究、共性實驗室建設、產業聯盟(組織)建設、成果孵化交易、人才培訓與引進、中外設計產業合作等平臺項目,具有集約、開放、共享的公共服務平臺屬性并能為工業設計產業發展需要提供配套服務;2.建設運營主體具備運作平臺的必要能力,管理制度完善,配備相應專業的運營管理及技術服務專職人員 5 人以上,有較完善的服務設施和設備,已產生不少于 5 個服務案例;3.具有穩定的運作資金來源或營業服務收入,須已投入運營一年以上且運營狀態良好,對外服務標準公開、規范,在本區行業內取得良好的信譽。
(八)本辦法所指“工業設計總部型企業”是指企業在上一年度的全資或絕對控股公司、分公司不少于 3 家,且將行使全國總部或華南區域總部職能的營銷中心、管理中心和研發中心放在順德區的工業設計企業或集團。
(九)本辦法所指“納統”是指納入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名錄庫。
(十)本辦法所指“‘專精特新’制造業企業”是指符合《關于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財建〔2021〕2 號)要求,入選各級“專精特新”企業名單的制造業企業;“中小微科技型制造業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 號)規定的制造業企業。
(十一)本辦法所指“‘設計+’創新項目”,是指滿足以下條件的項目:1.屬于本辦法支持的“設計+電商(跨境電商)”、“設計+文創(人文)”、“設計+美食(預制菜等食物造型、包裝、品牌、用具等設計)”以及有關城市社會建設等方向的項目,項目承擔單位必須有工業設計企業參與;2.項目運營單位經營管理體系健全,有較強的業務創新和開拓能力,配備相應專業的運營管理團隊 10 人以上,所形成的特色業務具有較強的發展空間和市場競爭優勢;3.項目業務運行 1 年及以上,已實現盈利。項目經營所形成(輸出)的產品或服務,能較好體現設計創意文化內涵和設計創新價值,具備較好的示范性和帶動性,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十二) 本辦法所指“工業設計中級或以上職稱”“工業設計高級職稱”是指依據《廣東省工業設計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獲得的職稱,原取得廣東省中級、高級工業設計師職業資格的,按規定視同取得中、高級工業設計職稱。
(十三)本辦法所稱以上、最高、不少于、不超過,均包含本數。
第十六條 本辦法所涉扶持資金屬于事后獎補。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辦法不同扶持方向內容或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獲得扶持資金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承擔。
第十七條 在本辦法實施期內,獲認定的工業設計主題園區,對自認定之日起兩年內入駐園區的企業給予三年租金補助,對符合條件但尚未享受完連續三年租金補助的入駐企業,在本辦法有效期屆滿,仍可按本辦法的政策優惠承諾給予租金補助申報安排;在本辦法實施期內且在當年資金申報安排完成后獲得本辦法獎勵資格的有關項目,在本辦法有效期屆滿時,仍按本辦法的政策承諾給予獎勵申報安排;在本辦法實施期內,依據本辦法簽訂的協議并約定有關扶持的“一事一議”項目,在本辦法失效后仍按協議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順德區經濟促進局負責解釋,自 2023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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